問:金融機構申請外保內貸履約款結匯或購匯時是否需要提供債務人提供的外保內貸履約項下外債登記證明檔案?
答:不需要。根據匯發〔2019〕38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取消有關外匯管理證明事項的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債務人提供的外保內貸履約項下外債登記證明檔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改為外匯局內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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