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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1918108-9-2019-00044
  • 分       類:
  • 來       源: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
  • 發布日期:
    2019-03-04
  • 名       稱: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十一)
  • 文       號: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十一)

問:當前境內涉外收付款是強制申報還是鼓勵申報?具體出自哪份檔案?

答:根據規定必須申報。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憑證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14】19號)第三章“境內收付款憑證管理”第九條的規定,境內非銀行機構和個人(以下簡稱境內居民)之間通過境內銀行辦理的外匯和部分人民幣收付款,應填報《境內匯款申請書》《境內付款/承兌通知書》《境內收入申報單》。具體的收付款申報範圍及填報方法,按照境內收付款申報要求和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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