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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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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於1981年設立。目前內設國際收支(綜合業務)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三個職能處室,下設13個市(州)分局和瀏陽市、醴陵市、衡山縣3個縣(市)支局。

    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轄內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

    2.負責全省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全省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負責對全省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和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3.負責全省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4.負責全省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5.依法對轄內涉及外匯收支活動的機構執行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轄內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全省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

    6.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辦公地址及聯繫方式】


        請見分局網站首頁“諮詢反饋”欄目中的“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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