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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F8550132-0-2019-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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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公告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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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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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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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已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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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為進一步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完善貨物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自2013 年9 月16 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 類企業(以下簡稱A 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A 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通過中國電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 紙列印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用)並加蓋企業公章。對於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 類和C 類的企業,海關仍按現行做法為其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3 年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