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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F8550132-0-2019-0121
  • 分       類:
    通知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9-04-1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 《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 文       號:
    匯發〔2018〕8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 《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工作,明確相關概念與指標解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並形成《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見附件)。現將本制度印發給你們,並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將《貿易信貸調查制度》更名為《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二是將申報主體確定原則修改為“誰進行貿易收付款,誰申報”;三是進一步明確“貿易信貸”、“離岸轉手買賣”、“主要出口國家及地區”等概念,調整“期末賬面出口應收/預收款餘額”、“期末賬面進口應付/預付款餘額”等指標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貿易信貸調查制度>的通知》(匯發〔2016〕1號)同時廢止。


    附件: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制度(修訂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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