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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15-00243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11-09
  • 名       稱:
    外匯知識問答:境內公司回購境外股份、境內股東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餘資金匯回後結匯及資金劃轉要求是什麼?
  • 文       號:
外匯知識問答:境內公司回購境外股份、境內股東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餘資金匯回後結匯及資金劃轉要求是什麼?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54號) 取消了境內公司回購境外股份、境內股東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餘資金匯回後結匯限制。境內公司回購境外股份剩餘資金可根據幣種分別匯回境內公司境外上市專用外匯賬戶(外匯)和待支付賬戶(人民幣),境內股東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餘資金應匯回其境外持股專戶。上述資金可不必由開戶銀行審核資金用途,可在境內直接劃轉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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