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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0807494-X-2023-0258
  • 分       類:
    新聞報道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23-12-07
  • 名       稱:
    穩步推進外匯領域高水平開放 不斷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 文       號:
穩步推進外匯領域高水平開放 不斷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資本項目管理司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著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國家外匯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穩步推進外匯領域高水平開放,積極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漸進式資本項目開放道路,不斷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目前,已有超過90%的資本項目實現不同程度的開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取得積極進展。

一、跨境直接投資開放水平持續提高

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外資來華展業興業。全面實現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簡化直接投資外匯賬戶管理,取消外匯資本金、保證金、資產變現賬戶等開戶數量限制,放寬資本項目賬戶資金使用範圍,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前期費用額度和有效期等限制。推動存量權益登記制度改革,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持續推進“多報合一”改革,便利外商投資企業數據申報。在深圳河套深港創新合作區開展“科匯通”試點,有效滿足科研機構引入跨境資金相關外匯政策訴求,助力深港兩地科技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科技產業協作。

優化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對境外直接投資實施分類管理,支援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穩妥“走出去”。會同人民銀行將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由0.3上調至0.5,更好滿足企業“走出去”資金需求。同時,積極支援對外投資相關法律服務建設,會同司法部出台與律師“走出去”相配套的外匯舉措,便利我國律師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

穩慎推動跨境股權投資試點,更好支援跨境投資創新發展。在部分區域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外匯管理試點,支援股權投資基金開展跨境產業、實業投資,有序推動區域金融改革開放。

二、跨境證券投資渠道不斷拓展

穩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目前,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已涵蓋股票、債券、商品期貨等領域,滬深港通、債券通、互換通、“跨境理財通”試點、基金互認等投資渠道不斷拓展,基本形成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互聯互通機制和境外投資者直接入市為主的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模式,一級市場開放水平日益提高,多數二級市場開放渠道已不存在匯兌限制。

加大境內股票及債券市場發行端的外匯政策供給。會同有關部門出台存托憑證跨境資金管理辦法,逐步統一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熊貓債相關資金管理規則,簡化入市流程,優化賬戶和匯兌管理,增強境內債券市場對境外機構的吸引力。配套完善紅籌企業境內上市後回購、股東減持等業務的外匯管理政策,滿足紅籌企業回歸境內上市後交易需求。

持續提升跨境證券投資便利化水平。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資金匯出比例、本金鎖定期、投資額度等要求,擴大QFII投資範圍,拓寬QFII/RQFII通過境內外匯市場進行外匯風險管理渠道。會同相關部門統一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所涉資金賬戶、資金收付和匯兌等管理規則。優化完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額度管理,規則化發放QDII額度,截至202310月末,已向186家機構累計發放1655.19億美元額度。

三、跨境融資和資金支付使用更加自主便利

推進外債登記管理改革。取消外債賬戶開戶數量限制,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開立多個賬戶。簡化外債登記手續,在全國推廣實施企業網上辦理外債登記,降低企業“腳底成本”。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等4個省(市)部分區域,試點由銀行直接辦理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外債登記,便利企業辦理相關外匯業務。

便利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跨境融資。在北京、上海、江蘇、湖北、海南等多地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支援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不受淨資產規模較小的限制,並結合試點情況不斷拓展試點範圍和主體。試點政策有效緩解了“輕資產、高成長”科創企業的融資需求,覆蓋了全國約80%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惠及28萬家企業。

持續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實施本外幣合一政策,大幅簡化跨國公司相關外債和境外放款登記管理。有序推廣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促進跨國公司發展總部經濟、提升資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10月末,全國共有近千家跨國公司開通跨境資金池業務,涉及1.7萬家境內外成員企業。

推進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資本金、外債等資本項目收入用於境內支付時,無需事前向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事後由銀行進行隨機抽查,大大縮減了企業辦理業務的流程和時間。截至202310月末,全國共辦理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超125萬筆,超2000億美元。

   四、下一步將繼續穩步擴大外匯領域制度型開放

以支援科技創新和中小微企業為重點,持續推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擴大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加快出台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一攬子政策舉措,全面推廣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在全國推廣銀行辦理本外幣資本項目業務數字化服務政策。

著力提升資本項目開放的質量。推進境外上市、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等法規修訂,穩慎推進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研究擴大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探索支援跨國公司財資中心建設支援上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區域開放創新。

強化開放監管能力建設。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將風險防控與推進改革、擴大開放一體謀劃、一體推進。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機制,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提升監管科技水平,優化系統監測指標,提高系統監測預警效率。加強協同監管,強化部門間溝通協作。

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持續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總量和結構變化的監測分析,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監測預警,豐富政策工具箱,切實防範風險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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