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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0807494-X-2021-0200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21-11-25
  • 名       稱:
    外匯業務知識(42)
  • 文       號:
外匯業務知識(42)

問:如何理解《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以下簡稱《指引》)第四十九條有關關聯關係中的“重大影響關係”?例如隸屬於同一集團的兄弟公司是否可視為關聯公司、進出口交易雙方能不能算具有“重大影響關係”?

答:“重大影響關係”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進出口交易雙方沒有參與財務和經營決策的權力,不能視為“重大影響關係”。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相關定義,隸屬於同一集團的兄弟公司可視為關聯公司。

 

資訊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政策問答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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