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H5263060-6-2014-00013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 發布日期:
    2014-04-02
  • 名       稱:
    北京外匯管理部順利完成2013年度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工作
  • 文       號:
北京外匯管理部順利完成2013年度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工作

根據《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辦法》的相關要求,北京外匯管理部對北京地區外匯指定銀行2013年度執行外匯管理規定的情況進行了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時上報總局,同時對轄內銀行進行了通報。

一、領導重視,各處室積極配合

北京外匯管理部領導曆來高度重視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的情況和相應考核工作,多次強調銀行外匯從業人員準確理解和掌握相關外匯政策法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此次考核工作依據總局有關銀行考核的檔案精神和北京外匯管理部的統一安排,各處室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對業務合規、數據質量、內控制度及其他、風險管理、附加項目項下的41個細項指標逐一進行了考核,同時在考核過程中對部分指標進行了充分地討論和交流。

二、考核情況總體良好,個別銀行問題突出

從參加考核的73家銀行總體情況看,2013年度,北京地區各類被考核銀行基本能夠按照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外匯業務, 其中未發現違規事件的銀行共計47家,有部分業務違規的銀行共計26家,分別佔比64.4%35.6%,銀行違規事件數由2012年度的420件減少到334件。但少數銀行的數據報送質量亟待提高,個別銀行違規問題較為突出和集中,被考核銀行平均得分由2012年度的97.54分下降為96.70,被評為B-的銀行也由2012年度的1家增加為4家。

2013年度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違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如未按規定辦理貿易外匯業務登記手續、為不在名錄的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等;二是違規辦理直接投資項下結匯業務;三是經常項下外匯賬戶系統數據、資本項目數據、國際收支申報數據、銀行結售匯數據等存在遲報、漏報和錯報行為等。未發現銀行存在2012年度出現的違規開立或變更外債賬戶、短期外債超指標和外資銀行改制未登記備案等行為。

三、及時通報考核結果,督促銀行整改

我管理部根據銀行的考核情況,分類匯總了相關資訊,及時下發《關於2013年度北京地區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考核情況的通報》,並要求銀行根據考核情況,制定相應整改措施。對4家在此次考核中被評為B-的銀行進行了單獨通報,督促銀行細化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外匯管理規定執行和完善數據錄入、匯總、複核和報送等流程,加強對外匯從業人員的培訓與管理,改進和提升經營外匯業務的合規水平。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10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