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通過《中共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的實施意見》,並於近日印發執行。
《實施意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結合外匯局工作實際,從統一思想、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五個方面,提出了全面具體的工作要求。
關於外匯局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實施意見》在嚴明黨的紀律、選好用好乾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支援紀檢組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組書記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五個層面進行了細化。關於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從推進工作、教育管理監督、履行“一崗雙責”、廉政風險防控、支部書記作表率五個方面進行了規範。關於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從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查辦案件,受理控告申訴和保障黨員權利五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實施意見》還對抓好貫徹落實工作,建立健全加強領導、報告工作、協作會商、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共五項工作機制,提出了落實工作的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的出台,給外匯局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提供了制度依據和工作抓手,也進一步強化了各級領導幹部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強化了抓不緊、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瀆職的觀念,必將有力推動外匯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