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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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出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合署办公,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下辖15个市(州)分局。
基本职能如下:
(一)负责辖内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辖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辖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监督检查辖内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辖内依法实施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四)负责在辖内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