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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25-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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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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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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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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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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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自2025年4月21日起,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现公示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共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三枚,分别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3)”。上述三枚印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分别用于办理国际收支项目条线、经常项目条线、资本项目条线行政许可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一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区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共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三枚,分别为“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3)”。上述三枚印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分别用于办理国际收支项目条线、经常项目条线、资本项目条线行政许可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分局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一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那曲市区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昌都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