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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3-00152
  • 分       类: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喀则市中心支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3
  • 名       称:
    日喀则市中心支局参加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及地下钱庄犯罪座谈会
  • 文       号:
日喀则市中心支局参加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及地下钱庄犯罪座谈会

    2023年3月15日,人行日喀则市中支组织召开日喀则市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及地下钱庄犯罪工作座谈会,会议由日喀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吉律同志主持,人行拉萨中支反洗钱处、西藏公安厅经侦总队、外汇局日喀则市中心支局等8家联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行领导及业务骨干等39人参加会议。

会上中心支局从外汇领域洗钱行为特征和对下一步外汇管理反洗钱做法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一是“展业三原则”在外汇管理和反洗钱两个领域包含了同样的三项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KYC)、了解你的业务(KYB)、尽职审查/调查(DD),但两个领域目前的侧重点不同。在外汇管理领域,侧重对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KYC和KYB的大部分审查内容是用于支撑DD是否审核到位,银行在办理各项外汇业务时更加侧重于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性,国际业务经办人员对反洗钱的相关情况和要求没有特别关注,且外汇业务复杂灵活多变,在没有相对明确的法规审核要求的情况下,对经办人员发散性思维能力具有更高要求。二是建议扩展外汇管理“展业三原则”的外延,除围绕以交易背景真实性为核心内涵开展的政策制定、监管、检查外,将其外延由原有各项外汇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扩展成契合外汇领域反洗钱需要和要求的“新”原则,并以此为指导继续践行穿透式监管理念。三是商业银行需完善机构设置,将国际业务部的业务推广、营销职能与尽职审查、审核职能分离,考虑可以成立独立的部门,或将业务审核尽职审查的职能与反洗钱主办部门整合职能,使前台业务部门与后台审核调查部门相对独立,避免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四是在目前客观体制现状下,需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外汇局和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对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或商业银行反洗钱主办部门发现的涉汇异常情况建议同时抄送外汇管理局和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门,反之亦然,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五是建议反洗钱部门强化对外汇监管检查人员培训、引导,促使其在监管、检查、案件查处过程中对外汇领域洗钱行为保持高度关注,在原有针对业务的监管、查处的基础上,对资金来源、性质和去向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扩展穿透式监管方法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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