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19-00141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19-08-22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八十二)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八十二)

   境外个人可以以佣金的用途从境外汇给境内居民外币吗?如可以,有金额上限吗?

答:可以。但需注意收款账户的性质。一般而言,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非经营性外汇收入,经营性外汇收入应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办理。个人结算账户收入无金额限制。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