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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19-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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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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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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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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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问答(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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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四十一)
问:进口信用证开证前可以提前购汇么?有相关规定么?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企业提前购汇后未能对外支付的进口货款,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结汇或保留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自主选择需审核的单证,并对企业提交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B类企业办理付汇手续前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付汇业务需事前逐笔到外汇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