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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厦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在厦门市辖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资本项目管理工作;

    (四)依法检查辖区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

    (六)规范辖区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3个职能处室,没有下辖机构。

    国际收支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银行外汇收支及结售汇管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负责外币代兑机构和特许兑换公司市场资格管理,特许兑换公司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分析。

    国际收支处下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国际收支一科、国际收支二科、研究科。

    外汇管理处:负责辖内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跨境证券、衍生品交易及个人资本项目等外汇业务登记、汇兑管理;负责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汇兑管理;负责辖区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保险机构、支付机构、个人外汇业务登记、汇兑管理;负责外币现钞管理及携带外币现钞等出入境管理;负责经常项目便利化相关政策执行与传导。负责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现场核查。负责开展非现场监测核查、外汇形势分析工作。

    外汇管理处下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经常业务科、资本业务科、非现场监测分析科、现场核查科。

    外汇检查处: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外汇检查工作,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对违反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开展非现场外汇线索分析研判;指导辖区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依职责开展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分局科技工作;牵头分局内审内控工作。

    外汇检查处下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外汇检查科、内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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