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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6-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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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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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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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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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6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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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6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中,成员企业需要满足哪些规模指标才能申请资金池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第三条“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跨国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第(四)项:
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70亿元人民币,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境外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20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