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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6-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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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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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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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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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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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津汇发〔2026〕11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渤海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金城银行、企业银行、各外资银行天津分行: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天津市分局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制定了《天津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反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