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6-00169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名       称:
    2026年国际收支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十)
  • 文       号:
2026年国际收支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十)

例如,申报主体与非居民签订一笔外汇掉期合约,签约日期为1月15日,约定掉入100美元,掉出80欧元,在合约到期时,掉入81欧元,掉出100美元,计价币种为欧元。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十)项金融衍生产品及雇员认股权、托管业务的填报方法(C01表、H01 表和 H02 表):

首次互换时,申报主体 D01 表美元存款上升,欧元存款下降; 到期再次互换时,D01 表美元存款下降,欧元存款上升。

若签约当日即掉入美元,掉出欧元,并于 10 日后到期,则 1 月末合约已经到期(已不再存续)。假设到期时 100 美元兑换 78 欧元,而合约约定为 100 美元兑换 81 欧元,则申报主体赚取了 3 欧元,即 1 月报告期的“本月(现金)结算收款额(C0112)”填 3(欧元),“本月末头寸市值(C0116)”填 0(欧元)。

若签约当日即掉入美元,掉出欧元,并于2月15日到期。假设1月末掉入与掉出头寸合计盈利的估值为2.98欧元。该情况下,1月报告期的“本月末头寸市值(C0116)”填2.98(欧元),“本月(现金)结算收/付款额(C0112/C0111)”填0(欧元)。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