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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6-00095
  • 分       类:
    通知  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  银行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5-2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退汇资金流程的通知
  • 文       号:
    津汇发〔2026〕4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退汇资金流程的通知

各政策性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渤海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金城银行、企业银行、各外资银行天津分行:

为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操作规程见附件)。

二、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实施,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自贸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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