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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6-00085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5-14
  • 名       称:
    2026年国际收支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三)
  • 文       号:
2026年国际收支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三)

申报主体A在中国香港上市发行普通股1000万份,其中居民投资者B持有150万份,非居民CDE分别持有50万份,其余均由各类小投资者持有,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七)项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的填报方法(B04表)第1点:

由于非居民投资者中无A的直接投资者,则A应在B04表中申报被B持有150万份上市普通股,被CDE分别持有50万份上市普通股,被中小投资者持有700万份上市普通股,合计10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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