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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5-00217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名       称: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七)
  • 文       号: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七)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模式能否变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3.4.1外债签约(变更)登记第(6)条:

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应在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的书面申请中明确其选择的跨境融资管理模式。若初始选定为投注差模式的,可以变更为宏观审慎模式,且变更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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