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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5-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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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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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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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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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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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二十六)
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3.3.1外债签约登记第(3)条:
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需提交:
①申请书(含企业基本情况、自身资产负债情况、拟申请的便利化业务额度、货物贸易分类为A类的说明、外债资金使用计划、近两年无外汇违规行政处罚记录的情况说明、外债还款资金来源说明等)。
②营业执照。
③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需提交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为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的证明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打印企业获得认证的相关公告和科技管理部门为企业赋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④借款意向书或外债合同原件及其主要条款复印件。
⑤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