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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5-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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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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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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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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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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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十八)
外资银行基本信息登记新办(新设、并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1.2.3审核材料第1条:
外资银行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需要:(1)书面申请,并附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2)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3)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4)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投资新设外资银行或并购境内银行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已实施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地区,可通过主管税务部门网上税务系统查验相关电子化税务凭证;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