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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5-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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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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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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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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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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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十一)
境内股东增持境内公司境外股份是否需要新的批复办理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新办登记及变更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4.4.1一般情形第(2)条:
境内股东按有关规定等拟增持境内公司境外股份的,获得监管部门关于增持事项的批复、备案或无异议函等(按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后,应在拟增持前2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内股东持股登记,登记完成后领取业务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