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5-00112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6-03
  • 名       称:
    2025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五)
  • 文       号:
2025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五)

境内机构是否可以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境内支付外汇?

答:可以。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第五十条规定办理下列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的,由划付方银行按展业原则审核交易单证:(一)境内机构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划转国际运输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