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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5-00108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 名       称: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 文       号:
2025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后获得的资金是否可以留存境外?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3.4审核原则第4条: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调回。资金用途应与招股说明文件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文件、股东通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开披露的文件(以下简称公开披露文件)所列相关内容一致。境内公司使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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