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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5-00017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名       称:
    天津市获批三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
  • 文       号:
天津市获批三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

日前,天津市获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和科汇通三项试点,我市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实现再升级。为推动试点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津汇发〔202469号),主要内容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在天津市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房地产企业除外)。

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天津市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科汇通试点:天津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将积极做好试点政策落地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天津市银行、企业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022-23209129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022-6623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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