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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5-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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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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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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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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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5年经常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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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5年经常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四)
“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多久?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银行应按照真实性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