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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4-00262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名       称:
    2024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货物贸易(八)
  • 文       号:
2024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货物贸易(八)

企业有一笔18万美元的超期限退汇,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A类企业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下(含)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货物贸易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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