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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4-00219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8-23
  • 名       称:
    2024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 文       号:
2024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什么原则管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3.4.1第八条,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以下原则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4倍;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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