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4-00219
-
- 分 类:
-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 名 称:
- 2024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
- 文 号:
2024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九)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什么原则管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3.4.1第八条,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以下原则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4倍;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