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之间的服务贸易应按照人民币还是外币结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五十一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之间的服务贸易,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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