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4-00158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6-06
  • 名       称:
    2024年经常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一)
  • 文       号:
2024年经常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一)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是在哪里办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61日起,“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