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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185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06
  • 名       称: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十四)
  • 文       号: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十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管理办法》中逾期未申报指什么?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管理办法》(津汇发〔202290号印发)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逾期未申报是指申报主体未在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为其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涉外收入申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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