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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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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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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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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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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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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十七)
间接申报中关于原始币种不足0.5货币单位涉外收付款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除“999998-无实际资金收付的轧差结算”及“999999-有实际资金收付的集中或轧差结算”外,对于原始币种不足0.5货币单位的涉外收付款无需进行间接申报,即无需报送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对于“999998-无实际资金收付的轧差结算”项,付款金额应填为“0”,同时账号栏为空。对于“999999-有实际资金收付的集中或轧差结算”项下不足0.5 货币单位的涉外收付款,则金额填写为“1”,并据实填写相应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