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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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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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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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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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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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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间接申报中关于熊猫债业务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熊猫债是指境外机构(含多边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不同情况,相关申报要求如下:一是境外发行人在境内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境内居民购买境外机构发行的熊猫债。该情况下,应由境内居民进行间接申报,申报在“723014-非居民发行境内短期债券”或“723024-非居民发行境内中长期债券”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熊猫债”字样。二是境外发行人通过境内承销商完成熊猫债发行,募集资金全部集中在主承销商的境内账户,由主承销商统一汇至发行人账户。当主承销商(含境内银行)向境外发行人境外账户或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开立的非居民账户汇出募集资金时,由主承销商(含境内银行)进行间接申报,申报在“723014-非居民发行境内短期债券”或“723024-非居民发行境内中长期债券”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熊猫债”字样。
当境内居民投资者获得熊猫债境外发行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或主承销商收到熊猫债境外发行人从其境外账户或境内开立的非居民账户汇入资金时,应由境内居民投资者或主承销商分别申报在“723014-非居民偿付境内短期债券”“723024-非居民偿付境内中长期债券”“322033-短期债券利息”或“322034-中长期债券利息”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熊猫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