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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164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18
  • 名       称: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十)
  • 文       号: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十)

间接申报中关于涉外收付款中收付款类型的确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一笔涉外收付款中如果包含预收款、预付款或退款,则应在涉外收付凭证相应栏目内勾选“预收款”“预付款”或“退款”相应项目,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预收”“预付”“退款”或“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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