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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156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08
  • 名       称:
    2023年服务贸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 文       号:
2023年服务贸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何界定12个月的期限?

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代垫或分摊费用的期限是从代垫或分摊行为实际发生之日,到偿还代垫或分摊的收付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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