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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142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9
  • 名       称: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九)
  • 文       号: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九)

间接申报中交易所收到非居民交易商支付的佣金费用等非清算资金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交易所收到非居民交易商支付的佣金费用等非清算资金时,交易所应作为申报主体,按照实际交易性质选择相应交易编码申报,如现货交易佣金申报在“228050-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项下,期货合约交易佣金申报在“226000-金融服务”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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