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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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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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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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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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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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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二十七)
间接申报中关于产权交易所涉外交易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产权交易所涉外交易是指非居民交易商通过境内产权交易所与居民交易商完成产权转让的交易。产权转让包括资本项下股权跨境交易和经常项下实物资产跨境交易等。境内产权交易所在办理产权转让业务时,需先将收付款申报在“999999-有实际资金收付的集中或轧差结算”项下,再根据实际交易性质选择相应交易编码,进行还原数据申报,账号栏位应填写产权交易所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