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是否必须一致?
答:否。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九条“企业应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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