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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028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名       称:
    2023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
  • 文       号:
2023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二)

个人遗失《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九条,个人遗失或逾期补办《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的,按照谁签发、谁补办原则,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向原签发银行或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应加注补办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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