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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246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12-19
  • 名       称:
    2022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问答(三)
  • 文       号:
2022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问答(三)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中,来料/出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的区别。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8]68号)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来料加工贸易指进境的全部或部分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境内企业不需要付款进口,仅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出料加工贸易是指境内企业将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我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加工费的交易方式。进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内企业付款进口,制成品由境内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来料/出料加工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不转移货物所有权,不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进料加工的货物所有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属于贸易信贷的货物统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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