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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2-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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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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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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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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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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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五)
直接申报中原始币种为“未包括的交易货币代码(XXX)”的填报方法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71号印发)中附件1第一条第六项:币种代码选择“未包括的交易货币代码(XXX)”,其对应的金额数值项应折算为美元金额填报。
申报主体应严格控制填报为“XXX”币种的情况。如果申报主体选用“XXX”是因为其内部所用代码与外汇局所公布的币种代码表(三位字母代码)不一致,但两者实质为同一币种,则申报主体应使用外汇局的币种代码进行数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