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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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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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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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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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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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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7
1.境内某公司向A国某公司出口了货物,但是货到港口之后由于从产品中检测出不符合该国环保规定的化学成分,被该国环保署扣押,并且处以罚款,同时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经该公司与A国客商协商后,决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费用,则该笔对外付款如何申报处理?
①罚款支出,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②海港仓储费用,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海港仓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