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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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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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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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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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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1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 服务贸易退汇是否有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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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1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 服务贸易退汇是否有合理期限?
服务贸易退汇是否有合理期限?
答:无期限限制。银行应根据真实合规和实需的原则,对服务贸易退汇期限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合理审核,并在申报凭证的退款栏目中进行确认,在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退款”字样。对于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应在交易附言栏目注明“特殊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