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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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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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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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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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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1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五)——服务贸易项下预收预付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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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1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五)——服务贸易项下预收预付如何界定?
 
      服务贸易项下预收预付如何界定?
答:服务贸易项下预收预付是指服务费用的资金收付在服务发生前的交易行为。银行可结合具体业务性质进行判断。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服务贸易项下预收预付款,银行应确认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后办理,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