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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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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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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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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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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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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6
境内A公司向境内银行存入一笔保证金,开立保函,为其境内子公司B公司进口货物提供担保。到期支付之日,境内B公司无法支付境外货款,境内A公司担保履约,由境内银行向境外支付货款,应如何申报?
境内A公司担保履约后,并由境内银行向境外支付货款,实质是替境内子公司对外支付货款,应根据境内子公司B进口货物海关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