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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1-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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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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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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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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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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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3
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公司为其外籍员工的工资所得上缴税款,此笔税款上缴后,再由境外母公司把此笔税款汇入境内,归还给该公司。这项收入款的申报应如何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代垫税款后,再由其境外总公司归还该笔税款,其交易性质属于代垫税款的收回,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收回代垫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