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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1-00025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4
  • 名       称:
    2021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三)——境外个人如何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
  • 文       号:
2021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三)——境外个人如何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

    境外个人如何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

    答:境外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结汇资金用途材料,在银行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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